真實的狀況就發生在我們辦公室,
為了一點小事就大動肝火。
近期因為學校工程關係,
水電包商跑了,
使得一棟大樓220V沒電,
天氣熱無法開冷氣,
健康中心去反映無法得到合理解決,
再加上工程延宕,總務單位都像熱鍋上螞蟻一般,
反映了幾次,終於暴怒了,
健康中心阿姨去總務處興師問罪,
結果如何當然可想而知。
事後我也去了解狀況,
包商跑了,說實在找一家水電接通電是一件容易的事,
但總務單位回應,如果私自找人接通電,
影響到其他大樓供電,或大樓設備損壞包商不負責,
你要怎麼辦?
各有各的看法都有理。
我在行政會報跟總務單位致歉,
原因很簡單,
同仁影響到辦公室辦公的情緒,
覺得自己對也不可以無理取鬧,
到辦公室吼叫,這都不對,
事後當事人認為我多此一舉,
算了!如果打算從此就不要這些朋友,
你想怎樣就怎樣吧!
活到這歲數怎麼還這樣?
算是白活了,這輩子的修行死當,
下輩子重修這門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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