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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實的狀況就發生在我們辦公室,

為了一點小事就大動肝火。

近期因為學校工程關係,

水電包商跑了,

使得一棟大樓220V沒電,

天氣熱無法開冷氣,

健康中心去反映無法得到合理解決,

再加上工程延宕,總務單位都像熱鍋上螞蟻一般,

反映了幾次,終於暴怒了,

健康中心阿姨去總務處興師問罪,

結果如何當然可想而知。

事後我也去了解狀況,

包商跑了,說實在找一家水電接通電是一件容易的事,

但總務單位回應,如果私自找人接通電,

影響到其他大樓供電,或大樓設備損壞包商不負責,

你要怎麼辦?

各有各的看法都有理。

我在行政會報跟總務單位致歉,

原因很簡單,

同仁影響到辦公室辦公的情緒,

覺得自己對也不可以無理取鬧,

到辦公室吼叫,這都不對,

事後當事人認為我多此一舉,

算了!如果打算從此就不要這些朋友,

你想怎樣就怎樣吧!

活到這歲數怎麼還這樣?

算是白活了,這輩子的修行死當,

下輩子重修這門課程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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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教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